癔癥有慢性和急性之分,因此,應區別對待急性和慢性病人,在綜合醫院或急診室所遇到的病例,絕大多數是急性發作,簡單的安慰,保證或暗示,結合一些鎮靜藥物,常足以收效。
若病情持續一周以上,便應給予更積極的處理,治療的重點是消除引起和強化癥狀的因素,并鼓勵和促進病人的正常行為。病程更長者,則應對病人的癥狀、病情演變及心理社會環境做全面考慮,找出使癥狀持久化的原因,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所有參加治療或護理病人的成員應該步調一致,共同執行治療計劃。必須指出,病人家屬和親友應積極配合治療計劃的實施,他們的態度對疾病的演變起重要作用,驚慌失措、大驚小怪、千依百順、曲意依從之類的態度,常促使病情加劇或持久化。除以上基本原則外,對癔癥病人可進行疏導、解釋和暗示等心理治療以及抗焦慮的藥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