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慢性腎炎為一組臨床綜合征,其病因病理類型及其程度,臨床表現和腎功能等差異較大,因此是否應用激素和免疫抑制劑應區別對待。
一般不主張積極應用,但腎功能正常或僅輕度受損,腎臟體積正常,病理類型較輕,尿蛋白較多,無禁忌證者可使用。無效者可逐步撤退,以作用時間快療程短為原則,最適合者為微小病變,腎間質炎癥病變,早期膜性和系膜增生性腎小球腎炎等。
已發生腎小球硬化或纖維化者療效差,不良反應大,有激素依賴或不敏感者且腎功能正常時可以改用環孢素,腎功能減退,血肌酐在221微摩爾每升左右者,不宜應用環孢素,可以用霉酚酸酯,但因后兩者的價格較昂貴應掌握適應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