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臨床上早期合理規律的使用非甾體類抗炎藥物往往能減輕患者的關節肌肉疼痛,取得良好的療效,但這并不意味著僅僅使用非甾體類抗炎藥物對于疾病的治療就足夠了。
因為非甾體類抗炎藥物的作用機制,僅僅是通過控制炎性介質的產生來抑制炎癥并減輕疼痛癥狀,它并不能抑制疾病本身的過程,如在類風濕性關節炎中它不能控制關節病變的發展以及其他許多關節外表現,如不及時輔助以其他藥物關節病變往往可持續發展致關節融合以致功能完全喪失。
疾病的發展還可以導致身體其他器官以及系統產生不可逆性損傷,故對于進展型的風濕性疾病,著眼點不應僅限于控制癥狀應當更積極的阻止病情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