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患有以下疾病時應聽從醫生的意見,待病情好轉或治愈后再懷孕。
1、貧血,貧血的婦女在懷孕后病情會加重,嚴重貧血容易導致胎兒缺氧發育遲緩,甚至會引發早產或死胎。
2、肝炎,患有肝炎的婦女懷孕后不僅肝功能受損嚴重,而且在分娩時易發生大出血,其病毒還可通過胎盤傳染給胎兒,所以應在專科醫院進行檢查后,進行懷孕。
3、心臟病,心臟病病人懷孕后由于胎兒新陳代謝的需要,孕婦血容量增加,容易增加孕婦的心臟負擔,尤其是在分娩時易發生心力衰竭。
4、糖尿病,糖尿病患者妊娠呢,不僅加速病情的發展,還容易并發妊辰中毒癥,羊水過多產入侵感染。
5、高血壓,患高血壓的婦女懷孕后有15%到30%,容易發生妊辰仔煎,產時是大出血等直接威脅孕產婦生命的疾病。
6、結核,患有結核病的婦女不易懷孕尤其是肺結核,因為它是一種慢性的消耗性疾病。
7、腎炎。妊娠本身可加重腎臟的負擔,嚴重者能可導致腎功能的衰竭。
8、精神病,患有精神病的婦女不易妊娠,在妊娠期、產褥期和哺乳期極易舊病復發影響母子身心健康,并且有可能將疾病遺傳給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