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行癌癥放射治療及化學治療時,通常應該注意以下內容:
(1)惡性腫瘤進行放療或化療時,應經病理確診后始可施治(診斷性治療除外)。
(2)腫瘤局部有感染者,須先用藥物控制后再做放療,一時不能控制者,可先用小劑量照射,口腔部惡性腫瘤患者如伴有牙病,應先請口腔科醫生處理,必要時拔除病牙,有假牙者照射前應取出;
(3)做放療或化療的病人,應進食高營養、易消化食物,忌食刺激性食物。
(4)注意保護照射部位的皮膚,要求清潔干燥,切勿用力摩擦或使用刺激性藥物、熱敷和理療,應避免風吹和日曬。在不影響療效的原則下,應注意保護眼球、睪丸、卵巢和骨骺端等部位。
(5)一般說來,射線及抗腫瘤化學藥物在殺傷或抑制腫瘤的同時往往對人體正常的細胞,尤其是增殖旺盛的細胞有較大的影響,因而常可出現一些毒副作用。
(6)放療或化療如應用不當還可引起一些遠期毒性反應,如致畸胎,因而在治療期間應注意避孕,早孕婦女應不作上述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