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近年來大量的臨床研究表明,糾正心力衰竭時的血液動力學異常,緩解癥狀的短期治療,并不能改善患者的長期預后和降低死亡率,因此,治療心力衰竭不能僅限于緩解癥狀,必須要從長計議。采取綜合措施,主要包括病因治療,調節心率衰竭的代償機制,減少其負面效應,如拮抗神經體液因此的過分激活,除了緩解癥狀之外,還應該達到以下目的:
(1)提高患者的運動耐量,改善生活質量。
(2)延緩心室重塑,防止心肌損害進一步加重。
(3)降低死亡率,可以服用一些擴張冠狀動脈的藥物,利尿藥物以及強心的藥物,來控制疾病的發展,避免勞累,定期進行監測心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