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出血的康復治療要根據病情盡早的開展,一般來說腦出血患者只要神志清楚,生命體征平穩,體溫血壓脈搏和呼吸等大多正常,神經功能缺損等病情不再發展,48個小時以后要立即進行早期的康復治療。
腦出血患者在發病后的半年以內,尤其是前三個月是功能恢復的最佳時期。一定不要忽視這一階段的康復治療,這個時期如果運用合理的方法盡早的進行康復治療,可以最大程度的減少功能障礙對正常生活的影響。
反之如果不注重前三個月內的早期康復治療,肢體的運動功能可能會呈現異常的模式,出現誤用綜合征或廢用綜合征等。這些綜合征一旦形成以后,再想進行干預和修正,不但需要經過經歷漫長的療程,而且治療的效果往往也不是很好,將對患者以及家庭造成巨大的痛苦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