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副腫瘤綜合征的概念,至今已經有提出半個世紀,副腫瘤綜合征是由腫瘤產物包括有異位激素產生的異常的免疫反應,包括交叉免疫,自身免疫和免疫復合物沉著等等,或者是其他不明原因引起的內分泌,神經消化,造血,骨關節,腎臟及皮膚等等,系統發生的病變,從而出現相應的臨床表現。
這表現不是由原發腫瘤或者是轉移灶所在部位直接引起的,而是由于上述的一些途徑間接引起,故成為副腫瘤綜合征,腫瘤綜合征發生在小于1%癌癥病例中,比如說肺癌,通常為葉脈細胞型肺癌,乳腺癌和卵巢癌患者中多見,各種副腫瘤綜合征,并不局限于神經系統,但是還往往都累及與神經系統,所以很多學者將副腫瘤綜合征,又狹義的理解為神經系統副腫瘤綜合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