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學者認為糖尿病是一種遺傳性疾病,臨床上發現有糖尿病家族史的比無家族史的發病率高得多,前者為后者的三到四十倍,父親或母親有糖尿病或和雙者均為糖尿病的患者,均有很大的遺傳傾向。
有人統計雙親均有糖尿病患者所生子女約5%以上有糖尿病。一般認為女性遺傳常隔代或隔數代,糖尿病患者遺傳給下一代的不是病的本身,而是遺傳了易發生糖尿病的體質,突變基因遺傳,臨床稱之為糖尿病易感性。
資料統計在我國糖尿病的遺傳率為44.3%到73.8%,遺傳對糖尿病的發生有較明顯的作用型,二型糖尿病的遺傳率為51.2%到73.8%。一般高于60%,而一型糖尿病患者為44.4%到53.7%,低于60%,二型糖尿病比一型糖尿病具有更強的遺傳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