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性關節炎患者中一部分可自行緩解,一部分進展迅速。如不進行及時治療,患者可在一到兩年內發生骨關節侵蝕,關節功能喪失造成不可逆的破壞。但現有的檢測手段對類風濕性關節炎要明確區分病情是良性還是進展型,并不十分容易。
為防止關節病變的進展,應當按醫囑服用抗風濕藥物治療。目前主張早期聯合用藥,以克服過去單獨用一種藥物的弊病,期望能夠更好緩解病情進展。一般開始聯合使用快作用的藥物和慢作用的藥物,這樣既可以減輕疼痛,又可以使慢作用藥物發揮作用,控制患者的病情進展。建議患者應長期堅持服藥,不要擅自停藥或減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