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該藥滴注時速度應緩慢,不應與含鋁的針頭和套管接觸,并避免與其他藥物一起滴注。
第二、該藥具有致癌、致突變作用。
第三、用藥過程中,發生中樞神經系統不良反應,應及時停藥。
第四、該藥可干擾丙氨酸氨基轉移酶、乳酸脫氫酶、以及己糖激酶等的檢驗結果,使測定值下降。
第五、用藥期間不應飲用酒精以及含酒精的飲料,以防導致雙硫侖樣反應,患者可出現腹部痙攣、惡心、嘔吐、頭痛、面部潮紅。
第六、肝功能減退的患者用藥應謹慎,應監測血藥濃度。
第七、該藥應用時,對于念珠菌感染的患者應慎用,有可能會導致癥狀加重,需同時給予抗真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