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發作的房顫且在24~48小時以內,稱為急性房顫。通常,發作可在短時間內自行終止。對于癥狀顯著者,應迅速給予治療。
最初治療的目標是減慢快速的心室率。靜脈注射β受體阻滯劑或鈣通道阻滯劑,洋地黃仍可選用,但已不作為首選用藥,使安靜時心率保持在60~80次/分,輕微運動后不超過100次/分。
必要時,洋地黃與β受體阻滯劑或鈣通道阻滯劑合用。心力衰竭與低血壓者忌用β受體阻滯劑與維拉帕米,預激綜合征合并房顫禁用洋地黃、β受體阻滯劑與鈣通道阻滯劑。經以上處理后,房顫常在24~48小時內自行轉復,仍未能恢復竇性心律者,可應用藥物或電擊復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