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耐量試驗檢查方法,應在清晨空腹進行,成人口服75g無水葡萄糖,或82.5g含一分子水的葡萄糖,溶于250到300ml水中,5到10分鐘內飲完;
空腹,即開始飲葡萄糖水后,30分鐘,1h、2h,3h,分別測靜脈血漿葡萄糖,兒童服糖量,每公斤體重1.75g計算,總量不超過75g。
大多數空腹檢查,把空腹葡萄糖和瞬間血糖作為第一步檢查,然而流行病學研究結果提示,若使用目前的診斷標準,有相當數量的人,可能僅有空腹血糖或復合后血糖異常,若這部分人群不進行糖耐量試驗檢查,這可能會誤認為正常,所以建議只要達到糖調節受損的人群,均行糖耐量檢查以降低漏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