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是指妊娠期間發(fā)生的或妊娠期間才發(fā)現(xiàn)的糖尿病,原有糖尿病而妊娠者不包括在內。孕婦中妊娠糖尿病的發(fā)生率為1%到2%,這些患者分娩后的轉歸不盡相同,需重新檢查確定,其中約70%在分娩后血糖恢復正常。曾有血糖異常類型,少部分患者分娩后仍有糖尿病或糖耐量異常。
妊娠糖尿病的診斷可采用下述兩種標準:世界衛(wèi)生組織標準和美國糖尿病資料組的標準,世界衛(wèi)生組織建議采用與糖尿病相同的標準。美國糖尿病資料組提出的標準為:
一,口服糖耐量實驗,用一百克葡萄糖。
二,血糖值結果,四個實現(xiàn)中若有三點達到或超過下列標準可確診為妊娠糖尿病,即靜脈血漿血糖空腹大于5.9mmol/L,服葡萄糖1小時大于10.6mmol/L,2小時大于9.2mmol/L,3小時大于8.1mmo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