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感染治療是肺炎治療的最主要一個環節,細菌性肺炎治療包括經驗性治療和針對病原體的治療,前者主要是根據本地區,本單位的肺炎病原體流行病學資料,選擇可能覆蓋病原體的抗菌藥物,后者則根據呼吸道或者肺組織標本,培養和藥物敏感的試驗結果,選擇體外試驗敏感的抗菌藥物。
此外還應根據患者年齡,有無基礎疾病,是否有誤吸,住普通病房,還是重癥監護室病房,住院的時間長短和肺炎的嚴重程度選擇抗菌藥物和給藥途徑。
肺炎的抗菌藥物治療應盡早執行,一旦懷疑為肺炎即給予首劑的抗菌藥物,病情穩定后可從靜脈途徑改為口服途徑,肺炎抗菌藥物療程至少5天,大多數患者需要7-10天,如體溫正常,48-72小時無肺炎任何一項臨床不穩定征象,即可停用抗菌藥物。
肺炎臨床穩定標準為體溫小于37.8℃,心率100次/min,呼吸頻率小于24次/min,血壓收縮壓大于90mmHg,呼吸室內空氣條件下動脈血氧飽和度大于90%,或者是血氧分壓大于60mmHg,能夠口服進食,精神狀態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