軀體疾病伴發的精神障礙雖因其原發的疾病或病因不同,精神癥狀也有所差異,但仍具有一些共同的表現:臨床上可表現為意識障礙綜合征、過渡綜合征及類內因性綜合征三種形式。
急性期大都表現為意識障礙綜合征,可為意識渾濁、譫妄、錯亂、朦朧、夢樣五種狀態,恢復期偶有人格改變或智力障礙,從急性期過渡到恢復期可表現為過渡綜合征,如病人情緒過敏(類神經衰弱)躁狂抑郁、偏執(妄想)、幻覺、木僵(緊張癥)夸大虛構、遺忘(柯薩可夫)等狀態。有些病人則表現出類內因綜合征,其癥狀與典型內因性疾病難于區分,例如出現精神分裂癥和躁狂癥癥狀。
以上癥狀隨原發疾病惡化而加重,隨其好轉而減輕或消失,并且在軀體疾病的病程中多易轉變波動,由一種狀態向另一種狀態移行、發展,常反復多次,且交織出現、錯綜復雜。預后是可逆的,恢復期不遺留精神缺陷,但少數病人特別是長期昏迷者,可遺留人格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