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純滑膜結核。可在總的治療原則下,在髕上囊腫脹處注射抗結核藥物。在注射前,先將關節囊積液抽出,局部注射。每周兩次,三個月為一療程,如有好轉,可繼續一個療程,對早期病例效果最好。如注射治療無效或病變加重,或滑膜明顯肥后,可做滑膜切除術。
二、單純骨結核。除一般的治療外,根據病灶部位的特點,采用不同切口做病灶切除,切除后,大的骨洞可取自體髂骨充填充填。髕骨結核如病變小,可用刮除法,如病灶范圍大,可將髕骨切除。
三、早期傳播性結核。如無手術禁忌癥,應及時做病灶清除術,以保留膝關節功能。
四、晚期全關節結核。有兩種情況需要治療:1、病變發展,局部有膿腫、竇道或混合感染。2、病變靜止,但關節部位或有嚴重畸形,行走困難。前一種用非手術療法,如無效應及時做病灶清除和融合關節;對后一種情況可做關節融合術或截骨術矯正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