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患者確診為支氣管哮喘,適時的使用藥物可使多數病人免于急診和住院,應根據哮喘的嚴重程度選擇藥物,哮喘分為輕度、中度、重度和呼吸衰竭四個期。
一期和二期,通常吸入ICS或者是短效的支氣管舒張劑進行治療。二期成人病情急性發作,48小時內給予糖皮質激素,應確定動脈血氣分析,特別是如果病人對吸入β2受體激動劑無效時,有嚴重的窘迫和惡化時,或者癥狀不能肯定時。
三期病人應立即確定動脈血氣分析,并使用氧氣面罩,持續吸入沙丁胺醇霧化溶液,如果病人持續嚴重窘迫,應當滴注氨茶堿,必須監測血清的茶堿水平,有心力衰竭或肝臟疾病或老年病人應特別注意減少劑量。對使用降低血清氨茶堿清除率的藥物,如西咪替丁,應減少劑量,并監測血藥濃度。三期病人應給予足量的皮質激素,常用的是靜脈滴入甲潑尼龍。住院的指征有多種,但明確指征為病情無改善,進行性疲乏,反復的β2受體激動劑和氨茶堿治療后,病情的復發。
血氧分壓下降明顯,提示進入了呼吸衰竭,對處于或接近四期的病人,除了β受體激動劑和茶堿,還應立即給予靜脈甲潑尼龍,出現疲勞及動脈血氣分析進行性惡化,應考慮氣管插管或者輔助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