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中毒性眩暈是由于藥物所致的前庭和耳蝸損害,所引起的眩暈。中毒分為急性和慢性兩種,急性者在用藥當日或數日后出現癥狀,大多數為慢性中毒,常在用藥后2-4周內發生即使停藥,癥狀逐漸嚴重,數日后可達高峰,如繼續用藥則癥狀發展更快,可期間經歷數年之久。
藥物中毒性眩暈的臨床表現:
第一、用耳毒性藥物、期間停藥出現后眩暈。
第二、眩暈多層懸浮感。
第三,兩側前庭功能,明顯減退或者喪失時,在機體或者頭部活動時出現動搖式及外界物體有假運動現象。
第四、平衡失調和步態蹣跚,甚至惡心,嘔吐。
第五、若有耳蝸受損,可伴耳鳴和聽力障礙。
第六、步態及位置試驗陽性,冷熱試驗雙側前庭功能低下。
要如何治療,臨床上以預防為主,盡量不用或減少用有毒性藥物,必須應用時可每周進行耳蝸前庭功能檢查以做監護,一旦發現功能損害應立即停止該藥的使用。并用營養神經藥物,大劑量維生素a、維生素b1、維生素b12、ATP等,血管擴張劑如氟桂利嗪、倍他司汀等等,前庭神經抑制劑如地西泮、地芬尼多等藥物治療,一般不予鎮靜劑,越早期治療效果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