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疾病是醫生的責任,作為患者應當積極配合治療,充分休息是必要的,其次是注意飲食。
疾病活動期應減少纖維和乳制品的攝入,活動期的治療目標是盡快控制炎癥,緩解癥狀。
緩解期應繼續維持治療,治療藥物有很多,包括柳氮磺胺吡啶,糖皮質激素,免疫抑制劑,抗生素等。
如果病情嚴重,藥物治療不能得到控制,可能需要外科手術切除病變腸段,癥狀緩解后應繼續維持治療,維持治療的時間尚無定論,但至少應維持一年,越來越多的研究者主張長期維持。
一般認為激素無維持治療效果,在癥狀緩解后應逐漸減量,盡可能過渡到利用柳氮磺胺吡啶維持治療,柳氮磺胺吡啶維持治療劑量一般為口服一到三顆每天,也可用相當劑量的新型5-氨基水楊酸類藥物,6-巰基嘌呤或硫唑嘌呤等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