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呼吸衰竭的治療原則分為六個方面:
1、現場搶救,當呼吸停止時,應立即在現場清理口腔分泌物,呼吸道通暢的條件下立即開始人工呼吸,按實際情況可選用口對口人工呼吸,胸外按壓呼吸,經面罩或者氣管插管連接手控簡易呼吸氣囊作人工呼吸,如發生心臟驟停應采取有效的體外心臟按壓等,有關心肺復蘇的搶救措施,然后再調用呼吸機進行合理的機械通氣。
2、高濃度給氧,在急性呼吸衰竭,必須及時給予高濃度或純陽以緩解缺氧癥狀,糾正是保護重要器官和搶救成功的關鍵,但要注意吸氧濃度和持續時間,以避免長時間高濃度給氧引起氧中毒。通常如果能控制吸入純氧小用5小時,80%的氧小于等于24小時和吸入氧濃度小于50%,不會導致氧中毒。
3、機械通氣。
4、積極處理原發病。
5、糾正酸堿失衡和電解質紊亂。
6、對癥支持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