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當然不可以,孕婦是絕對不可以應用甲氨蝶呤治療的。甲氨蝶呤是一種葉酸拮抗劑,屬于改善病情的抗風濕藥物,與其他細胞毒藥物一樣可以引起流產、胎兒畸形以及影響生育力,因此孕婦是絕對不可以應用甲氨蝶呤治療。
甲氨蝶呤作為改善病情的抗風濕藥物,一般在診斷類風濕明確后首選甲氨蝶呤作為聯合其他藥物治療的基本藥物。此外,甲氨蝶呤還適用于銀屑病、銀屑病關節炎、強直性脊柱炎、系統性紅斑狼瘡、多發性肌炎及白塞病等系統性血管炎。本藥一般用量為每周劑量7.5到25毫克,以口服為主,一般四到六周起效,療程至少半年。不良反應有肝損害、胃腸道反應、骨髓抑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