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疹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一,斑疹,表現為局部皮膚發紅,一般不突出皮膚表面,常見于斑疹傷寒,丹毒,風濕性多形性紅斑等。
二,玫瑰疹,是一種鮮紅色圓形斑疹,一般為兩到三毫米左右,為病灶周圍血管擴張所導致的。檢查時緊拉附近皮膚,手指按壓可使皮疹消退,松開時又再次出現,多出現于胸腹部,為傷寒和副傷寒的特征性皮疹。
三,丘疹,除了局部顏色改變外,病灶突出皮膚表面,鑒于藥物疹,麻疹,濕疹等。
四,斑丘疹,在丘疹周圍有皮膚發紅的底盤稱為斑丘疹,見于風疹、猩紅熱,藥物疹等。
五,蕁麻疹,為稍隆起皮膚表面的蒼白色或紅色的局限性水腫,常見于各種過敏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