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體性腎炎的治療方案及原則包括如下方案:
一,強化免疫抑制療法,本病預后兇險,如果沒有及時治療,患者多進展到終末期的腎衰竭,很少有自發緩解的可能,因此對于以細胞或細胞纖維性新月體為主者,需要強化免疫抑制療法,以快速控制急性炎癥反應。不同類型的新月體腎炎其治療原則也不盡相同,包括甲潑尼龍沖擊療法。
二,血漿置換療法,為抗腎小球基膜抗體型的首選療法,但出現少尿和依賴透析者,則療效欠佳。
三,一般免疫治療法,強化免疫抑制療法的基礎上可繼續,口服強的松聯合環磷酰氨。
四,維持緩解治療,多用于ANCA相關小血管炎和狼瘡腎炎,治療原則與ANCA相關小血管炎的維持緩解治療一致。
五,腎臟替代治療,腎功能嚴重受累的患者需要行透析治療,急性期未能脫離透析者,需長期維持透析和腎移植,抗腎小球基膜抗體型患者需要在血清抗GBM抗體陰轉后半年方能考慮腎移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