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類風濕關節炎的診斷標準仍沿用美國風濕病學會1987年修訂的診斷標準,包括以下內容:
第一,疼持續至少1小時每天,病程至少六周。
第二,有三個或三個以上的關節腫至少六周。
第三,腕,掌指,間指關節腫至少六周。
四,對稱性關節腫至少六周。
第五,有皮下結節。
第六,手x線片的改變,至少有骨質疏松和關節間隙的狹窄。
第七,血清類風濕因子含量升高。
有上述七項中四項者即可診斷為類風濕關節炎。
目前類風濕關節炎的診斷標準仍沿用美國風濕病學會1987年修訂的診斷標準,包括以下內容:
第一,疼持續至少1小時每天,病程至少六周。
第二,有三個或三個以上的關節腫至少六周。
第三,腕,掌指,間指關節腫至少六周。
四,對稱性關節腫至少六周。
第五,有皮下結節。
第六,手x線片的改變,至少有骨質疏松和關節間隙的狹窄。
第七,血清類風濕因子含量升高。
有上述七項中四項者即可診斷為類風濕關節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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