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術,是治療骨腫瘤最重要的措施,包括骨腫瘤瘤骨切除術,腫瘤刮除植骨或骨水泥填充術,骨腫瘤瘤段切除術,截肢術和保肢功能重建術。
二,化療,是骨腫瘤綜合治療的基石,化療技術和療效的提高,使骨腫瘤的5年生存率較前顯著提高。
三,放療,適用于骨腫瘤的放療情況有對放療敏感的腫瘤;惡性骨腫瘤廣泛切除后局部的輔助性放療;術前放療使腫瘤縮小,為保肢創造條件;腫瘤失去手術時機,采取姑息性治療;轉移性骨腫瘤。
四,免疫和基因治療,免疫治療包括非特異性免疫治療,主動免疫療法,過繼性免疫療法等。基因治療包括細胞因子基因療法,造血干細胞介導的基因療法,抑癌基因療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