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發作了急性膽囊炎,是臨床上并不多見的問題,但是如果孕婦在懷孕前就有膽囊結石,這種發作機理就存在了。孕婦的急性膽囊炎的癥狀和體征,與通常的急性膽囊炎癥狀體征是一樣的。通常以右上腹的疼痛、惡心、嘔吐、發熱為主要的表現。超聲檢查是確定膽囊炎的主要方法。出現了膽囊炎,要考慮到孕婦本身在用藥上的限制,所以我們在急性膽囊炎治療上也存在著一定的顧慮,特別是藥物使用上。
對于孕期不超過三個月的病人,我們一般來說,如果是膽囊炎癥狀重,我們建議可以按常規處理。但是病人的懷孕可能存在著比較大的風險,建議她中止懷孕的過程。如果孕期到了五個月以上的情況,一般來說,我們倒是可以建議選擇一些對胎兒影響小的抗生素,或者是其他藥物來進行治療。對于急性膽囊炎,藥物不能很好控制的病人,接受手術治療也是一種迫不得已的方法,但是我們應該充分評估胎兒的安全等情況,對于特別需要的病人也可以建議她終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