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肝癌的分期,需要根據腫瘤的大小、數量、有無血管侵犯、有無淋巴結轉移,以及是否有遠處轉移,進行綜合的判斷,另外還需要關注患者的肝臟功能。肝癌晚期的定義,往往是合并了主要的血管侵犯,或者是出現了遠處轉移,或者是出現了明顯的肝功能衰竭。肝癌轉移到肺,是指已經出現了遠處轉移,這種情況意味著肝癌已經進入到晚期。當然,肝癌轉移到肺,雖然是晚期,但也并不意味著沒有辦法治療。
對于某些肺轉移,病灶如果是單個,比較局限,同時原發的腫瘤已經得到控制,通過檢查排除了其它部位的轉移之外,仍然是可以通過局部的病灶的切除,或者是消融,來對于肺轉移的病灶進行干預。如果是多發的肺轉移,或者是已經出現了除了肺轉移之外,還有其它地方轉移。這個時候意味著肝癌的擴散,或者是它的分期更晚,這種情況就不太適合進行外科,或者是局部治療了。而建議通過全身治療,包括化療,或者是靶向藥物,以及現在比較新的免疫治療,來對腫瘤進行綜合的控制。
肝癌強調的還是要早期發現、早期治療,一旦出現了肝外的轉移,往往提示著分期較晚預后較差,而且治療可以選擇的方法也并不是特別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