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所有的心血管疾病,最終都會導致心力衰竭的發生,心肌梗死、心肌病、血流動力學負荷過重、炎癥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心肌損傷,均可造成心肌結構和功能的變化,最后導致心室泵血和充盈功能低下。而在基礎性心臟病的基礎上,一些因素也可誘發心力衰竭的發生。
常見的心力衰竭誘因如下:
一、感染,如呼吸道感染,風濕活動等。
二、嚴重心律失常,特別是快速性心律失常如心房顫動,陣發性心動過速等。
三、心臟負荷加大,如妊娠、分娩、過多過快的輸液、過多攝入鈉鹽等導致心臟負荷增加。
四、藥物作用,如洋地黃中毒或不恰當的停用洋地黃。
五、不適當的活動及情緒,過度的體力活動和情緒激動。
六、其他疾病,如肺栓塞、貧血、乳頭肌功能不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