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常用的有兩個,一個是在1987年制定的ACR,制定的類風濕性關節炎的診斷標準。診斷標準有很多的局限性,在臨床上現在最主要應用的是2009年關于美國風濕病協會,應用的類風濕性關節炎的診斷標準。
診斷標準可以把病人從早期的類風濕性關節炎里面,從早期的癥狀里面就可以得到診斷,也是最近十年,關于類風濕性關節炎能得到很好治療的有利的工具。
關于具體的標準,主要包括臨床的癥狀、實驗室的標準,兩個方面。臨床的癥狀包括關節的癥狀,尤其是手的小關節的癥狀,比如雙手的關節炎,手指關節的腫脹、腫痛,這些都是提示類風濕性關節炎的臨床的癥狀。
除了癥狀以外,還包括了實驗室的檢查,也就是常說的化驗的結果。化驗的結果,包括類風濕因子,還是抗環瓜氨酸多肽抗體,還有抗角蛋白抗體,這一系列的自身抗體。除了幾個自身抗體相關的實驗室的檢查以外,還包括血沉、C反應蛋白,這些炎癥相關的指標,這些都是幫助醫生來診斷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