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鼾和睡眠呼吸暫停的治療時機,往往臨床當中是忽略對這種,這樣,臨床當中對打鼾和睡眠呼吸暫停是不太重視的,特別有些病人,打鼾和呼吸暫停幾年或者幾十年都不去到醫院治療,那么有些病人到醫院治療以后,到醫院治療,有些病人到醫院治療的時候,其實已經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并發癥。那從嚴格意義來說,只要出現打鼾或者連續出現打鼾的情況,就意味著你需要到醫院來進行治療。
如果是發生了睡眠呼吸暫停,或者是在睡眠過程當中,每小時的呼吸暫停的次數超過五次以上的話,也是需要到醫院來進行治療的。那么臨床當中,如何判斷這個問題呢?我覺得,一方面通過打鼾的頻度和強度,根據呼吸暫停的發生的這個時間的長短,以及它的頻度,還要注意有沒有病人白天嗜睡的問題,是不是出現了血壓增高,夜尿增多,或者是那些內分泌的紊亂的問題,如果出現這些并發癥的話,也提示這種病人需要及時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