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硬化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稱為代償期,第二個階段稱為失代償期,也就是我們一般說的早期和晚期。代償和失代償,其實是有著比較嚴格的區分的,因為在代償期,通常不會出現并發癥,治療上與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和多種的慢性肝炎的臨床表現和治療方式,是基本相似的。
但是肝硬化的失代償期,通常與肝硬化的多種嚴重的并發癥是相關的。一般來說,一旦出現了肝硬化腹水、消化道大出血、肝性腦病等這樣一系列的肝硬化并發癥,我們就稱為患者進入到了,肝硬化的失代償期,或者說是晚期。這樣的患者通常,一是生存期比較短,二是有多種的肝硬化并發癥,通常具有非常嚴重的致死性,也就是不良的后果,經常是需要進行住院支持和醫療照顧的。因此肝硬化的代償期和失代償期,要進行嚴格的區分,要分不同的情況,進行不同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