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關節置換適用于,治療終末期的關節疾患。比如說嚴重的骨性關節炎、類風濕性關節炎、創傷性關節炎,也包括先天發育畸形導致的關節炎,和骨關節腫瘤出現。以上疾病的病人,常需要符合以下標準,才能進行關節置換:一是關節面的骨與軟骨的破壞;二是有中到重度的持續性疼痛;三是經過半年以上的保守治療,功能和疼痛無法改善。
年齡現在已經不是,關節置換的決定因素了,最初受制于早期的人工關節假體設計,和材料磨損性的限制,以及手術技術的不成熟,一度認為人工關節置換,只適用于65歲以上的人群。但隨著更多的新型耐磨材料,在人工關節中的應用,手術技術的日益完善,各種翻修設計的假體,日益更新替代,人們對生活質量的要求也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中老年甚至是年輕人,因為患有嚴重的骨關節疾病,所以接受了關節置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