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踝關節出現骨折做了切開復位內固定的話,那么這種內固定的裝置建議一年以后再取出。一般來說踝關節的骨折順利的話會在三個月左右達到完全的康復,但是后期還有一系列的骨的再塑性的過程,所以建議患者不要過于急切地把這種內固定取出,建議一年以后再做這種內固定的取出術。
另外,如果是一些簡單的骨折,像內踝或者是外踝的骨折,采取了克氏針固定的話,這種情況就可以在4-6周以后視骨折的愈合情況來決定何時取出。而另外一種情況,比如有下脛腓關節的脫位,這時候可能會在腓骨的外側向內側,植入拉力螺釘,這種拉力螺釘一般在4周左右的時候,需要單獨取出的,這是一特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