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癥表現為一種反復出現,自知不合理、不必要、力圖擺脫而又無法擺脫的觀念、意向和行為,例如病人對于做過的事或無關緊要的事反復進行回憶,明知不必要,但無法控制。
又如病人對自己的行動是否正確產生不必要的疑慮,出門后常懷疑門或抽屜是否鎖好,信寄出以后常懷疑地址是否寫對等等。
還有的病人對于日常事件的原因反復思考,病人明知這種思考毫無意義,卻難以控制這些屬于強迫癥病人的強迫觀念。
又如病人感到內心有某種強烈的沖動去做某件事,但又從不表現行動,比方說一個母親抱著小孩站在陽臺上,總是出現要將小孩扔下樓去的想法,或一個病人站在火車站站臺等候車,總要出現火車來時向軌道上跳下去的念頭,這些屬于強迫癥病人的強迫意向。
還有的病人見到臺階、電桿便不由自主地進行計數,甚至漏數了又得從頭數起,又有的患者每逢上床睡覺,一定要按某種次序脫衣、脫鞋、繞床一圈等,這些都屬于強迫癥病人的強迫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