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是需要定期復查的。
精神病患者出院后需要一個月左右復查一次,具體的時間因人而異,每一次的復查也需要家屬陪同。因為精神病是比較頑固的疾病,且復發幾率大,需要長期持續的治療。定期復查可以使醫生更好的了解并掌握病情,并且可以讓醫生及時的根據病情調整藥物用量,也可以通過復查及時的監測到病人近期生活狀態以及用藥的反應,也對及時的預防復發有重要作用。很多精神病患者的復發跟自行減藥或停藥有關,精神病的治療過程較長,用藥時間長患者會出現不良反應,因此有些家屬或者患者會有自行停藥或減少藥量的情況,從而導致精神病再次發作,所以患者和家屬在出現藥物不良反應時應及時咨詢醫生,由醫生決定藥物用量及藥物選擇。
家屬在平時還要避免患者受到刺激,并且在日常生活中,家屬也要對精神病患者增強身體營養以及加以關懷,心理干預措施也是精神病治療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