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肯定是生孩子對身體傷害大,因為引產多發生在懷孕28周以前,這個時候子宮,還沒有過分的增大,對各個韌帶的牽涉比較輕,引產過程中,工作時間比較短,然后子宮口變大,如果宮縮規律,宮口進展順利,通過擴張的情況,只要宮口開大的,妊娠相迎月份的胎兒,雙頂徑的大小就可以談談免除。
但是相對于生孩子來說,開頭和胎兒,就比較大,身體的,個人在牽涉比較大,孕晚期由于到孕晚期足月晚期的時候,對咯嘰,產生壓迫膈肌產生呼吸呼吸,困難或者胸悶心跳加快,這個就是分娩的時候需要工口擴張到九到十個厘米就是現在孕晚期足月的時候胎的胎頭大小,太太太免除,反正時間長,孕婦,疼痛時間也長所以這個時候,還是生孩子對身體傷害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