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一次性獻血最多一般是400毫升。
獻血可以拯救他人生命,是無私奉獻、救死扶傷的崇高行為,只要符合獻血的條件都是可以進行獻血的,一般提倡十八周歲至五十五周歲的健康公民自愿獻血。我國獻血法規定成人一般獻血量在200-400毫升之間,一般一次獻血400毫升接近全部血液的十分之一,人體的骨髓會很快補充損失的血細胞,對健康是沒有明顯影響的,但如果超過400毫升,獻血者就會產生頭暈、乏力等不良反應了,所以,成人一次性獻血最多是400毫升。
合理獻血有促進人體新陳代謝、增強免疫力和抗病力的作用。獻血的時候需要注意婦女月經期前后三天,妊娠期及流產后未滿六個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滿一年者暫時不能獻血,感冒、急性胃腸炎病愈未滿一周者暫時不能獻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