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藥量不足的癥狀為精神病癥狀無改善,自知力無恢復,不能正常生活或工作。
精神病是以個體認知、情感或是意志行為障礙為特征的一種綜合征,即影響情緒、思維和行為的疾病。精神病可表現為不同的臨床癥狀,如悲傷、沮喪、情緒高低極端變化、思維混亂、注意力高度集中、過分擔憂或恐懼,部分精神病患者還存在自傷、自殺等行為,甚至嚴重威脅家人及周圍人的生命安全。當確診為精神病后,應及時進行藥物治療,如利培酮、氟西汀等等抗精神病藥物,具體服用劑量需要根據患者的病情以及身體情況進行個性化制定,精神病患者需要在醫生的指導下遵醫囑服用藥物。
如精神病患者服用的精神病藥劑量不足,可能導致精神病患者的癥狀無改善,精神病患者的自知力無恢復,仍舊存在幻視、幻聽、精神言語紊亂、行為重復或是喃喃自語等等癥狀,不能恢復正常的工作或是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