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病綜合征臨床上是一個比較常見的疾病,根據病因的不同大體可以分為三類,原發性,原發性腎病綜合征病因不明是指疾病原發于腎臟,不是其他繼發現因素引起的,原發性腎病綜合征分為五種病理類型,病理類型不同治療方案不同,微小病變可以單用激素,大部分病人對于激素反應敏感。
如果是病人在激素減量之后出現病情的反復,屬于依賴,一般需要加用環磷酰胺,環孢素或他克莫司,FSGS足量激素要應用3到4個月,甚至4到6個月,膜性腎病要看尿蛋白的多少,是保守治療還是激素聯合環磷酰胺治療。
繼發性要根據不同的病因選擇不同的治療方案,舉個例子,乙肝相關性要根據乙肝是否有抗病毒的指證,如果病人轉氨酶成倍增高,病毒復制超過十的五次方,建議積極抗病毒治療,遺傳性表現為腎病綜合征的比較少,治療也是考慮激素或者是其他免疫抑制劑。
以上方案僅供參考,具體使用情況請按藥品說明或到正規醫院按醫囑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