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發育遲滯屬于精神障礙的一種。精神發育遲滯是指個體在18歲以前因先天或后天的各種不利因素,包括生物學、社會心理學、物理或化學等方面導致精神發育停滯或受阻,造成智力低下和社會適應不良。
精神發育遲滯本身不是某種單一的疾病,而只是一種源于發育階段的臨床狀態,主要表現為智力低下以及社會適應不良。因此,在臨床實踐中除了使用標準化的發育最表、智力測驗工具等對患者的發育遲滯程度進行全面的評估外,還必須結合患者的起病形式、發病過程、臨床表現以及實驗室檢查結果等對發育遲滯的潛在原因進行查找、識別。此外,精神發育遲滯強調起病發生于發育階段即18歲之前,如個體發育成熟后,即18歲或18歲以后因各種不利因素導致大腦損傷,造成智力低下和社會適應不良,則不屬于精神發育遲滯的范疇,臨床上稱之為癡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