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產五個月后再次懷孕一般是不建議要的。
因為剖腹產后子宮壁的刀口在短期內愈合不佳,過早的懷孕會由于胎兒的發育使子宮不斷的增大,子宮壁變薄,尤其是手術刀口處是結締組織,缺乏彈力。剖腹產由于是在子宮下段進行的手術,所以再次懷孕時可以定期監測子宮下段肌層的連續性,越到懷孕中晚期,隨子宮下段的拉長可能會導致原來的傷口部位逐漸變薄,有時會出現肌層連續性斷裂,新鮮的瘢痕在妊娠末期或分娩過程中很容易脹破,而造成腹腔大出血甚至威脅生命。一般來講在手術之后的1-2年之內,是子宮瘢痕形成最好的時候,所以建議在剖宮產手術之后的一年半左右,再準備懷孕。
在整個孕期,都要關注切口的厚度和切口的變化,結合醫生的建議再做計劃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