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性關節炎的根本死因與類風濕有關的死亡原因,主要是由內臟的血管炎以及繼發嚴重的感染,臟器器官的淀粉樣變等,類風濕關節炎大多數病程遷延,在病程早期的2到3年內致殘率較高。
如未能及時診斷和及早合理治療,三年內關節破壞可達70%,積極正確的治療可使50%到80%以上的患者病情得到緩解,所以只要早期診斷,早期進行有效的治療可以明顯控制病情,改善預后。
當然也有部分患者由于并發了嚴重的一些全身癥狀和多臟器多系統受累的表現,從而出現影響生活質量,甚至出現生命危險的情況,最主要的就是出現重要臟器受累,比如心臟或者肺臟,腎臟受累而導致死亡,也可以由于繼發各種嚴重的感染而出現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