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性關節炎治療的目的,在于減輕關節的炎癥反應,抑制病變發展及不可逆骨質破壞,盡可能保護關節和肌肉的功能,最終達到病情完全緩解甚至低疾病活動度的目標。治療原則包括患者的教育,早期的治療,聯合用藥,個體化治療方案以及功能鍛煉。患者的教育使患者患者正確的認識疾病,樹立信心和耐心能夠與醫生配合治療。
一般治療關節腫痛明顯者應強調休息及關節的制動,關節腫痛緩解后,應注意早期開始關節的功能鍛煉。此外理療外用藥等輔助治療,可快速緩解關節的癥狀。藥物治療的方案應個體化,藥物治療包括非甾體類抗炎藥,慢作用抗風濕藥,免疫抑制劑,免疫生物制劑和植物藥等等。
再一個是功能鍛煉,必須強調功能鍛煉是類風濕性關節炎患者關節功能得到恢復和維持一種重要的方法。一般在關節腫痛明顯的急性期應適當限制關節的活動,但是一旦腫痛改善,應在不增加患者痛苦的前提下,進行適當的必要的功能活動。對明顯的關節腫痛,但是伴有可逆性關節活動受限者應鼓勵其進行正規的功能鍛煉。在有條件的醫院,應在風濕病專科及康復專科醫師的指導下進行。
再一個就是外科治療,經內科治療不能控制其嚴重功能障礙的患者,外科手術治療是有效的治療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