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4個多月(16周以上)不可以打胎,如果仍然要結束妊娠,只能住院進行引產。
打胎是人工流產的通俗說法,有手術流產和藥物流產兩證方式。一般來講,人工流產在懷孕后的7周以內為宜,懷孕10周內也可進行。因為此時胎體尚未形成,子宮不太大,子宮壁肌肉也較厚,胚胎容易吸出來,因而手術時間短,出血量少,人流后身體恢復得也較快。在做人工流產前,一定要先排除宮外孕(異位妊娠),只有是宮內孕才可以進行。
若孕期超過12周,或B超顯示胚囊8cm以上的,只能住院進行鉗刮和引產。鉗刮術是采用鉗夾與電吸相結合的方法將妊娠的胎兒及胚胎組織清除,妊娠11~14周以內終止妊娠時均可采用。引產是妊娠12周后用人工方法誘發子宮收縮而結束妊娠。根據引產時孕周,可分為中期引產(14~28周)和晚期引產(28周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