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傳染病一般是指法定報告傳染病,法定報告傳染病是40種。
法定報告傳染病指的是各政府在其傳染病防治法規內,條列出特定項目的傳染病。當該類傳染病發生時,醫師或醫療機構需向衛生主管機關報告,并依照法律的規定采取治療甚至隔離等措施。其通常具傳播速度快、病情嚴重、致死率高等特性。目前的法定報告傳染病分為甲、乙、丙3類,共40種。
其中甲類傳染病也稱為強制管理傳染病,包括鼠疫、霍亂,共2種。乙類傳染病也稱為嚴格管理傳染病,包括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質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熱、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腦炎、登革熱、肺結核等。丙類傳染病也稱為監測管理傳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風疹、急性出血性結膜炎、麻風病、手足口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