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發育遲滯的主要臨床表現,包括兩個方面:智力低下和社會適應困難。
輕度。智商在50-69之間,患者在幼兒期即可表現出智能發育較同齡兒童遲緩,能完全獨立自理生活,成年以后智力水平相當于9-12歲正常兒童。
中度。智商在35-49之間,患者從幼年開始智力和運動發育都明顯比正常兒童遲緩,語言發育差,計算能力為個位數加減法的水平,不能適應普通小學的就讀。成年以后智力水平相當于6-9歲正常兒童。
重度。智商在20-34之間,患者在出生后即可出現明顯的發育延遲,不能進行有效語言交流,不會計數,不能在普通學校就讀。常伴隨顯著的運動功能損害、身體畸形,并可出現癲癇、腦癱等神經系統疾病。成年以后智力水平相當于3-6歲正常兒童。
極重度。智商在20以下完全沒有語言能力,毫無防御和自衛能力,以原始性的情緒為主。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失禁,完全依賴他人幫助才能生存,常合并嚴重神經系統發育障礙和軀體畸形。成年以后僅能達到有3歲以下正常兒童的智力水平。
(二)其他癥狀。除以上主要臨床表現外,精神發育遲滯患者尚常常伴有以下癥狀:
1,軀體發育及功能的異常。由于各種致病因素的影響,精神發育遲滯患兒常常存在各種軀體發育的異常,包括頭顱畸形、面部畸形、唇裂或腭裂、四肢及性器官畸形、先天性心臟病等。
2,各種精神障礙。無論是精神發育遲滯兒童、少年或成人均有可能伴發各種精神障礙,而且一些具有代表性的研究表明,在精神發育遲滯人群中各種精神障礙的發生率明顯高于普通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