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先天性心臟病的發生是在胎兒期形成的,因此母親是負有一定責任的。因為胎兒心血管的發育在胚胎期的第三周就已開始。最初的心臟是一根縱直的管道,以后隨著胚胎的發育逐漸形成心房、心室和大血管3個主要部分,到胚胎期第八周末,心臟已形成固定結構,房室間隔已完全形成,成為具有4個心腔的心臟。隨著胎兒的不斷發育,心臟也逐漸長大。
如果母親在懷孕期間,尤其是妊娠的最初3個月中,假如因某種因素影響胚胎的發育,心臟的某一部分發育停頓或出現異常,即可造成心臟的先天畸形,影響胚胎的發育的內在因素,與染色體的異位和畸變有關,外來因素可能是缺乏某些營養物質或受到某些藥物的影響。
母體在妊娠的最初3個月內患風疹、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以及宮內受到某些病菌的感染,都將影響與干擾胎兒的心臟發育,使有些胎兒心臟的某些部分發育在較低階段即行停止,或由于發育程序中發生了軸轉障礙,從而導致先天性心血管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