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的三期治療原則是中醫里面的概念,提倡在骨折以后分三期治療,分別是早、中、晚期。
早期提倡消腫止痛,在這個時期,因為骨折觸發以后,腫脹和疼痛比較嚴重,所以需要使用一些活血化瘀、消腫止痛的藥物,同時手法復位,牢靠的固定而消除骨折的一些癥狀;
中期一般采取合營生新、續筋接骨,意思就是在骨折中期的時候,要使用一些促進骨折愈合的藥物,來幫助骨折快速的恢復;
而在晚期的時候,要使用一些補肝腎的藥物來達到預防骨質疏松和消除骨折的一些并發癥,這樣一種效果。
骨折的三期治療原則是中醫里面的概念,提倡在骨折以后分三期治療,分別是早、中、晚期。
早期提倡消腫止痛,在這個時期,因為骨折觸發以后,腫脹和疼痛比較嚴重,所以需要使用一些活血化瘀、消腫止痛的藥物,同時手法復位,牢靠的固定而消除骨折的一些癥狀;
中期一般采取合營生新、續筋接骨,意思就是在骨折中期的時候,要使用一些促進骨折愈合的藥物,來幫助骨折快速的恢復;
而在晚期的時候,要使用一些補肝腎的藥物來達到預防骨質疏松和消除骨折的一些并發癥,這樣一種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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