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患者檢查前一天晚飯后至第二天檢查前不能再進食藥物,過夜空腹10-14小時時可以酌情飲水。
第二,囑患者行口服75克葡萄糖300毫升或吃100克饅頭或面粉時,需準確記錄時間,分別于半小時、一小時、兩小時、三小時準時抽血。
第三,檢查過程當中不能進食,不能服用藥物。
第四,試驗前三日必須正常活動,正常飲食,不要因為擔心影響結果就特意減少食物或者不吃食物。
第五,疾病或創傷,如發熱、急性腦血管病,可使基底出現應激狀態,可使血糖暫時升高,糖耐量降低,應待病情穩定或痊愈后再做此試驗。
第六,藥物也會影響結果,如皮質醇、生長激素可使血糖升高,飲酒里面含有乙醇、他巴唑、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可以降低血糖。